知识产权发明**
审计报告专项审计
研发人员10%
高品收入60%
研发费用5%
上面着重了解技术性收入,现在来简析高企入库中的审计风险点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
1.1难点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指为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究开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1.2应对措施
a.重点检查固定资产明细账、长期待摊费用明细账;检查申报企业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固定资产的申购单、入库单、验收单;实地查看该部分设备,核对资产用途(检查使用说明书等),确定其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用于研究开发项目。
b.结合固定资产盘点,核对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检查购入时已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的固定资产,是否单管理,是否存在重复计提折旧的情况。
c.复核各项折旧、摊销的准确性及相关性,关注前后各期折旧政策及方法的一致性
d.对属于多个项目使用的,检查分摊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摊的金额是否正确。
设计费用
2.1审计难点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部分申报企业由于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较简单、研究开发人员力量薄弱,经常会将一些新产品或新工艺的设计外包,且不少企业并未与外包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还包括了申报研究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的设计费用。从而较难确定设计费用的合理性,且外包性质的设计费用*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混淆。
2.2应对措施
a.重点检查管理费用明细账-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科目,检查设计费用支出的、付款申请审批单据,确认设计费用发生的合理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b.对于外包设计费,应重点检查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并分析合同、协议的实质性内容,判断是否属于为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进行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方面的设计而发生的费用;若合同或协议实质表明,外包内容系委托外部开发机构进行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活动,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则应归属于委托外部研究费用,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据实调整并列报。
c.注册会计师应走访被审计单位的设计、研究开发部门,或向外包单位进行函证确认,以正确区分外包设计费和外包研究开发费,必要时,应考虑利用工作。
装备调试费
3.1难点
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装备调试费。
3.2应对措施
a.检查是否属于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b.检查相关费用的核准、支付是否符合内部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c.检查是否存在列入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及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的情形。
研发人员的统计
1.1统计的难点
a.部分申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层,在对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的同时,往往也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如何将其薪酬计入研究开发活动没有明确规定。
b.有些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涉及多个部门,甚至多个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人员人工的归集和分配也比较困难。
c.有不少申报企业为了达到增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目的,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中未列示的管理人员(包括)、生产人员的薪酬计入研究开发人员人工。
1.2应对措施
a.重点检查应付工资、管理费用明细账,全年各月份工资表,全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劳动合同、教育背景(必要时通过检查明,以确定研发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背景)、工作经验和参加社会保险等资料,结合研究开发部门人员名单,确定研发人员的工用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b.对受雇的研发人员,需取得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证据。
c.对企业存在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按实际参与的项目进行归集。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应按统计的工作量进行分摊。如申报企业因不能准确地对工作量进行统计而常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分摊,应检查其分摊的合理性。
研发费用直接投入核算
2.1核算难点
《工作指引》中较明确规定了直接投入的开支范围,但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中的材料费品种繁多,部分领料单上亦未写明具体用于什么研究开发项目,直接投入的认定和分配缺乏可靠的依据。
此外,很多申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以前年度并没有立设置研发费用科目,发生的研发费分别记载于不同的会计科目,如实验车间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等,而不同会计科目之间又不存在对申报明细表而言的勾稽关系。因此,申报企业将非研发材料成本计入研发直接投入中的人为操作空间很大。
2.2应对措施
a.总量领用的合理性判断;
b.研究开发材料领用的月均波动情况是否合理;
c.领用材料与研究开发项目的相关性判断,必要时可以考虑利用外部工作。如:聘请行业,对研究开发项目有关直接投入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因素的合理性、相关性进行评价;
d.重点对研究开发材料所形成的实物成果进行盘点及残次品的销售进行综合判断。如:电缆生产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领用的铜等重要材料,在考虑残次品销售的前提下,需要对期末实物库存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固定资产折旧与长期待摊费用
简析高企认定中专项审计之技术性收入
**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和产品收入一样,企业提供技术性收入需要同时符合三项条件,才能认为是**服务收入:提供的技术应当属于《领域》规定的范围;技术必须是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创新成果对外提供服务;提供的技术必须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关联。
技术性收入审计重点
技术转让该项技术对应的无形资产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为准,审计时会检查相关合同或者协议、财产转移手续和收款记录;
对应当年内完成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接受委托研究开发等合同,检查是否及时、完整地确认收入,审计时会检查包括相关合同或者协议、财产转移手续和收款记录;
对于存在跨期劳务、完工的技术承包合同、技术服务等合同,检查是否采用履约进度法确认收入(以前叫“完工百分比法”),检查包括相关合同等书面记录,并关注履约进度的确认方法是否合理等问题。获取技术性收入明细表包括账在内的明细账,复核加计扣除是否正确,并与技术性收入明细账合计数复核是否相符,检查上述收入是否属于《领域》规定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实施实质性程度:如**服务收入波动情况,分析波动趋势原因是否正常;本期主要技术性收入毛利率与上期比较,收入与成本是否匹配;针对毛利率异常的技术性收入,关注其成本是结转是否正常,检查相关销售合同等书面协议;抽取与技术性收入相关的记账凭证,检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货单、销售合同等相一致。
要提前准备足够的知识产权,不要临阵磨
在高企申报中,知识产权是重要的评分点,企业如果没有核心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数量不够,申报很难成功。但是,专利申请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发明**的申请长达数年才能获批。因此,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准备,是成功申报高企的关键。
2020年12月1日,国知局310号咨询员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授权时间进行回答:
在符合**法条件下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平均3年左右可以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般平均1年左右时间可以被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般平均0.5年左右时间被授权。
要提前进行研发费用归集,不要财务不明
研发费用归集是企业申报高企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提前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建立明确的财务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减少申报时的工作量,提高申报成功率。
研发费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要规范科研人员管理体系,不要杂乱无章
在高企认定条件中明确: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因此,企业要想成功申报高企,必须建立清晰的人力资源体系,在保证研发人员数量同时,也要保证研发人员的质量,合理安排人员的岗位职责,涉及到研发和生产共用的情况做好分摊,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使公司的技术需求得到满足。
要提前规划科技成果转化,不要逻辑混乱
高企申报过程中,有的企业在申报前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登记技术合同、申请软件著作权等方式“临阵磨”,但忽视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逻辑链条,即:科技成果转化一定是在研发活动之后,产品转化之前,也就是说,必须先有科技成果,后有成果转化。因此在前期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科研人员等准备充分以后,要理清逻辑关系,提升科技成果的年均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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